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城回族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6月12日,对区回族幼儿园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建构室及绘本教室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与郑州泰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98666.76元,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项目主要包括木地板铺设、墙纸及墙砖铺贴、天棚吊顶、管线、灯具、给排水管、洁具安装等工作内容。工程于2015年11月1日开工建设,12月10日竣工验收。
建构室及绘本教室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单位与河南华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78532.91元,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项目主要包括塑胶地面铺设,墙面贴瓷砖及抹灰,卫生间地板砖铺设、天棚吊顶安装等工作内容。工程于2015年12月4日开工建设,2016年1月4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核减工程造价53316.65 元。
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等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182394.46元,经有关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工程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审定工程造价为129077.81元,核减项目金额53316.65元。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送审金额103861.55元,审定金额73272.04元,审减30589.51元。
建构室及绘本教室改造工程送审金额78532.91元,审定金额55805.77元,审减22727.14元。
四、审计建议
(一)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按照合同及时办理与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严加审核,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验收、取证、存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