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5538178/2016-00013
  • 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 审计,竣工结算
  • 2016-06-16
  • 2016-06-16
郑管审投报〔2016〕39号管城回族区回族幼儿园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等两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城回族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6月12日,对区回族幼儿园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建构室及绘本教室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与郑州泰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98666.76元,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项目主要包括木地板铺设、墙纸及墙砖铺贴、天棚吊顶、管线、灯具、给排水管、洁具安装等工作内容。工程于2015年11月1日开工建设,12月10日竣工验收。

建构室及绘本教室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单位与河南华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78532.91元,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项目主要包括塑胶地面铺设,墙面贴瓷砖及抹灰,卫生间地板砖铺设、天棚吊顶安装等工作内容。工程于2015年12月4日开工建设,2016年1月4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核减工程造价53316.65 元。

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等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182394.46元,经有关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工程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审定工程造价为129077.81元,核减项目金额53316.65元。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北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送审金额103861.55元,审定金额73272.04元,审减30589.51元。

建构室及绘本教室改造工程送审金额78532.91元,审定金额55805.77元,审减22727.14元。

四、审计建议

(一)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按照合同及时办理与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严加审核,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验收、取证、存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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