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建交〔2016〕146号
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24日7时左右,由中国能建集团承建的江西省丰城电厂三期,在建冷却塔施工平台发生倒塌事故,共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这是今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事故,从调查组初步掌握的情况看,事故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 “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冬季、“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安全准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建设及交通运输行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栓来 局 长
副组长:陈运锋 副局长
王其利 副局长
陈军峰 副局长
渐增安 副局长
卢喜法 副局长
吴黎鹏 副局长
张水香 纪检组长
成 员:王 涛 姜 立 史姗姗 马海军 闫 涛
张 伟 孙光华 马 波 马素洁 杜凌云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安全科,由陈运锋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一个督查组和六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督查组
组 长:张水香
成 员:史姗姗 王 涛 张 伟
(二)检查组
1.第一检查组
组 长:王其利
成 员:姜 立 王 涛
检查范围:南部路网安全检查
2.第二检查组
组 长:陈军峰
成 员:杜凌云 孙光华 常敬
检查范围:地方公路安全检查
3.第三检查组
组 长:渐增安
成 员:马 波 黎国昌 白占锋
检查范围:拆迁工地扬尘安全检查
4.第四检查组
组 长:陈运锋
成 员:王 涛 马海军 王万民
检查范围:区管工地安全及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5.第五检查组
组 长:卢喜法
成 员:马素洁 郭志凯 高雅青
检查范围:区建道路安全检查
6.第六检查组
组 长:吴黎鹏
成 员:闫 涛 冯少辉 吴 洋
检查范围:区管工地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领导小组督查、各业务科室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重点
城乡建设工作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投标和施工活动,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各施工项目部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公司和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
(三)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等是否完备,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责任人的签字手续等是否齐全有效。涉及高边坡、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是否经过论证。
(四)企业是否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专项整治工作, 包括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1.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无法指导施工的;施工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且施工现场实际采取的防护措施与方案不符的。
2.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扫地杆和斜撑未搭设或设置数量不足、防护架体未超出作业面等问题,导致整体稳定性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不到位,搭设方式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卸料平台钢丝绳拉环及预埋扣件设置缺少,连墙件较少或锚固钢筋设置不规范的。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严格落实“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是否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5.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临时设施搭设选用的材质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6.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产权备案及检测、使用登记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违规投入使用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是否具备安拆资质,安装拆卸工是否持证上岗。
7.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台账。重大危险源公示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9.施工作业吊篮是否选用生产厂家出售的合格成品配件,使用前是否进行空载试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吊篮作业区是否设置隔离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10.施工现场是否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及使用是否正常。
(五)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情况。
(六)在建项目安全监督备案情况,施工、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建筑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等情况。
(八)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九)施工现场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情况。
(十)是否有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消防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是否配置合理和满足消防要求,外墙保温材料耐火性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在建工程施工有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是否有满足要求的防火疏散通道、施工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是否设置防火警示标牌等情况。
交通运输工作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对各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严禁 “病车”上路,严防“三品”上车。要针对季节转换的特点,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快公路危险路段治理进度。加强辖区物流及货运企业、驾校的安全检查。
2.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交通运输管理所配合市运管局、修管处、质监站、建管中心单位成员对管辖区域的汽车站、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出租车运输行为,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的进行严厉打击。
3.做好冬季极端天气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进入冬季后,雨雪、冰冻和大雾、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将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充分认识冬季防范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应急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做好冬季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生产安全。
4.扎实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南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贯彻。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是重要的前提。认真有序的开展学习宣传报道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宣传单等对辖区公路工程、道路运输、经营企业、货运站、货运公司等单位进行宣传。
5.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要求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并配备专业人员、车辆和物资,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并组织辖区运输企业进行安全专项应急演练。
(二)地方公路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开展道路桥梁隧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消除道路桥梁隧道建设使用安全事故隐患,使我区道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责任明确、监管有效的道路桥梁隧道建设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对全辖区内所有道路桥梁隧道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排查,排查主要内容:道路排查各种地势和事故多发点段的限高、限宽、限速、限载等标志标牌及设施是否完好;在建桥、梁隧道排查基本建设程序、设计的可行性、项目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等;在用桥梁、隧道排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通过排查,确保辖区内各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沿线村民安全、顺利出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和指导大检查工作,要制定出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针对本科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 监督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业务科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奖励举报等措施,认真组织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四)强化督查,责任追究。各科室要针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一是各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并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行。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与相关管理机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要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加强值守,并做好应急演练、应急准备等工作。三是各科室要严格执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对突发紧急或重大事件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四是要求各检查组于每周三上午12:00前将本周检查情况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月总结于每月27日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6280215;
邮 箱:gcqjsjaqk@163.com。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