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85/2016-00008
  •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务员,考核,通知
  • 2015-09-11
  • 2015-09-16
关于印发《2015年管城回族区深入开展公务员 岗位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人社〔2015〕59号

 

关于印发《2015年管城回族区深入开展公务员

岗位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5年管城回族区深入开展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

 

 

2015年管城回族区深入开展公务员岗位

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

 

为正确评价公务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效能,根据郑州市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队伍的目标,探索建设以绩效为核心、以服务对象满意为首要的考核标准的评价体系,充分激发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总结适应本地区公务员岗位特色的考核办法,抓好结果备案,强化结果兑现,为全面开展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打下基础,把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在实处。

三、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注重实绩、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的主要对象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岗位工作人员。

五、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标准

(一)平时考核内容。平时考核要重点考核公务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内容。同时对公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考核等次划分和标准。平时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在参加考核人数的30%以内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按照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选出,其他考核等次按照综合得分在对应分值内选出。

    优秀: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反映好,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

    良好: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办事较为规范,工作比较主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比较满意,工作成绩明显。

    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主动性不强,效率较低,质量不高,业绩不明显。

    较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闲散,办事拖拉,质量不符合要求,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行为,有群众投诉或不良反映,工作中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伤或恶劣影响。

六、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一)确定考核基本单位。根据机构设置情况,确定平时考核基本单位,原则上以科室为一个考核基本单位。

 (二)建立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内容和《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标准条件》,按照公务人员的职位类别、职位层次和岗位职责,确定平时考核样本点,将重点和重要工作、中心工作列入平时考核样本点,建立目标、业绩、过错、服务质量评议为一体的平时考核指标体系。设定考核指标既要详细体现考核要素,又要便于操作。

1.确定公务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平时目标分解到各考核基本单位。考核基本单位按照公务人员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公务人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和达到的效果或标准等。

2.业绩。业绩是由公务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所创造的优异工作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获得荣誉的。

3.过错。过错是由公务人员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

影响工作秩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单位形象,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4.公共服务质量评议。公共服务质量评议是指服务对象、社会群众等对公务人员公共服务质量进行评议的活动。

(三)量化分值。各单位要科学设定各项考核指标并注意统筹确定各考核指标的权重,向单位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倾斜。可根据重点工作的调整和变化,调整平时考核指标所占权重。

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有创新、承担重要临时工作任务取得显著业绩的,或服务质量评议结果优秀的给予相应加分;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出现过错的、或服务质量评议结果较差的,给予相应扣分。加、扣分分值由主管部门在设定考核分值时合理量化设定。每个考核等次要设定最低分值。

七、平时考核办法和程序

公务人员平时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平时考核按周记实、月小结,季度考评开展,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一级考核一级。考核基本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务人员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部门分管领导为其分管单位负责人考核的主管领导。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

(一)平时考核

1.每周纪实。公务人员须每周一次将个人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到《2015年度平时考核评鉴手册》(简称手册)上,有相关权限的人员可以随时查阅。

2.每月小结。公务人员须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小结,记录到手册中,月底上交到主管领导处审阅。

3.季度考评。

(1)量化评价。公务人员按照平时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季度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做出自我评价,并对照考核指标量化打分。各单位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业绩、过错、公共服务质量评议情况对公务人员实行全方位量化考评,综合计算获得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2)主管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公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手册》记实情况和自我评价、工作表现、业绩认定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评鉴意见,提出平时考核等次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提高的要求。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机构对公务人员平时考核等次进行研究确定,予以公示。

(4)备案。考核结束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将公务人员平时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副科级以上非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备案。第四季度考核备案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

(二)年度综合考核

平时考核一般与年终工作总结和公务人员年度考核合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的优秀比例依据各单位目标考核情况来确定,优秀人员依据全年四季度考核的平均分值和年底测评来确定,其中,季度考核以80%的比例计算到个人的年度考核成绩中,年底测评成绩占个人年度考核成绩的20%,考核主体由单位领导、科室领导、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被考核人进行360度测评,各考核主体的权重详见附件。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公务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从平时考核良好以上等次,且有两次以上优秀等次人员中遴选。平时考核有两次确定为一般等次或一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定为基本称职;平时考核有三次以上一般等次,或两次以上确定为较差等次或不参加平时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二)考核结果作为核发考核奖金的依据。

平时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等次的,享受考核奖金;平时考核有一般、较差等次的,不享受考核奖金。

(三)考核结果作为对公务人员奖励的依据。

公务人员平时考核一年四次均为优秀等次的,可作为提拔或重用的优先条件之一。

公务人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获得奖励的资格,可参加有关评选表彰活动。

(四)考核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总结分析,查找每位公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平时考核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职工,要进行告诫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和改进工作要求。同时建立离岗培训制度,对一般等次、较差等次的公务人员及时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作为服务大局、提高工作效能重要抓手,明确专门人员具体承担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考核体系、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考核体系、量化指标和具体考评办法,9月30日前报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三)开展互巡互学。区直各单位之间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方法,相互交流考核经验,学习先进成果,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平时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试点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突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增加1%,特别突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增加2%,受到省、市表彰或观摩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增加3%,最高不超过18%。

 

附件: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名单

 

 

 

 

 

 

 

 

 

 

 

 

 

 

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名单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

管城回族区法院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管城回族区工商局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

管城回族区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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