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5704589/2016-00012
  •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规范性文件
  • 2016-01-25
  • 2016-01-25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土小”等企业专项排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环字〔2015〕27号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土小”等企业专项排查督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局属各科室:

 为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整治活动的通知》(郑政明电〔2015〕219号)、《关于排查工业企业污染情况的通知》(郑防领办〔2015〕74号)以及《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土小”等企业专项排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15〕178号)》文件要求,现将《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开展“土小”等企业专项排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0日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开展“土小”等企业专项排查督导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排查工业企业污染情况的通知》(郑防领办〔2015〕7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整治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整治活动的通知》(郑政明电〔2015〕219号)、《关于排查工业企业污染情况的通知》(郑防领办〔2015〕74号)以及《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土小”等企业专项排查督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15〕178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相关企业,督促各乡(镇)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做好清理、取缔和整治工作,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实施方法

(一)各自排查,及时整治

各乡(镇)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全面排查“新五小”、“十五小”、“土小”企业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和地下工厂,及时上报辖区政府进行清理取缔。每天上午9:30分前将前一天的排查及清理取缔情况上报。

联系人:李丞之  电话:66266021

邮箱:gcqhbjjck@163.com

(二)强化督导,持续开展

区环保局成立督导组,持续、反复的进行暗查、督导,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偏远区域进行暗查督导,重点督导有关单位台账建立情况、取缔整治企业落实情况以及相关企业排查情况,促进排查出的问题得到高效解决。

(三)建立台账,逐步完善

对自查、督导中发现的相关企业,各乡(镇)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发现、上报、取缔、督察等四个环节的工作,逐步完善清理取缔相关信息,做到台账条目清晰、地址准确、信息完备、处理结果真实。(样表见附件1、2)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新五小”、“十五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和地下工厂污染严重、影响恶劣。这些企业生产工艺简单、流动性大、复产能力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相关企业的排查工作做为近期的重点和长期的难点来抓严、抓实、抓细。

(二)督促问效

各乡(镇)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落实到位为目标,对划分区域进行细致排查,发现一家,上报一家,跟踪落实一家,对落实不到位的继续上报,直到问题解决,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进

各乡(镇)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通报问题,积极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而整体推进清理取缔整治工作,使日常监管长效化、清理取缔常态化,不留生长空间。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