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8-00095
  • 管城区人民政府
  • 厕所革命,公测,建设
  • 2018-04-13
  • 2018-04-13
  • 通知
  • 管政〔2018〕24号
  • 有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推进“厕所革命”公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曹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管城回族区推进“厕所革命”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3日

 

管城回族区推进“厕所革命”公厕建设

实施方案

 

公共厕所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厕服务水平,有效解决管城回族区公厕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市区公厕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郑政文〔2018〕4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揽,以提升公厕管理水平为突破口,通过加大投入力度、细化管理标准、提升设施档次等措施,积极探索创新城市公厕管理的新方式新举措,深入推进公厕建设管理提升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公厕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使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一)辖区现状

管城回族区建成区面积40.64平方公里,辖区现有固定公厕157座(区管固定公厕136座,市管固定公厕21座;分布在三环内固定公厕122座、三环外固定公厕35座;达到一类标准公厕47座、二类标准公厕43座、三类标准公厕67座)。按每平方公里6座选址,每平方公里5座建设,应该设置固定公厕203座,目前尚缺固定公厕46座。

(二)缺口情况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城〔2008〕170号)和郑政文〔2018〕45号文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4—7座公厕设置。

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公厕缺口情况如下:北下街街道办事处3座、城东路街道办事处5座、西大街街道办事处3座、东大街街道办事处3座、南关街道办事处4座、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5座、二里岗街道办事处5座、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8座、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8座、南曹乡政府10座、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10座、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10座。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各自辖区内公厕选址并上报位置,符合公厕建设标准的由区市政建设管理局牵头建设。

三、加大建设力度,增加有效供给

(一)建设任务及标准

1. 新建任务。固定公厕按照每平方公里6座选址,每平方公里5座建设,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400万元,新建公厕56座。其中,新建固定公厕46座,一类公厕建设18座,每座投资60万,共计1080万;二类公厕建设28座,每座投资40万,共计1120万。新建移动公厕10座,每座计划投资20万元,合计200万元。

2. 提升改造。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辖区12座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公厕名称分别为向阳路、新南社区、中州大道、花寨路、陇海市场、世纪欢乐园、农药厂、郑园、红旗广场、商都园、南十里铺、文化街。每座计划投资30万元,合计360万元。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档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公厕标志、标牌齐全醒目,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小便池和洗手盆等墙面上设置文明提示语;公厕全部安装消杀除臭设备,消除异味,辅助绿化美化措施,增强人性化管理水平。

3. 类别要求。新设置公厕一类标准不低于40%,其他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升级改造公厕一类标准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其他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4. 建筑外观。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外观效果图和平面布局图经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5.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计,应以人为本,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原则;新建、改造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厕位)比例应为3:2,在人流量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2:1;按照公厕类别管理要求设有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小便厕位、无障碍厕位应叫器、坐蹲位扶手、厕位挂钩等;工具间内要设置便民工具箱,工具箱内应有针线、简单工具、常用药品等便民物品,安装电子滚动屏。

(二)选址原则及要求

1. 公园沿街位置300米设置1座,游园内必须设置公厕,绿化带500米设置1座,两环(三环、四环)、河道绿化带内500米设置1座。沿路设置公厕间隔为:主次干道500—800米设置1座;支路、背街800—1000米设置1座;主要交通路口、重点路段交叉口20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公厕;主次干道公厕可在与其相交的支路背街100米内选址。

2. 道路绿化带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院校等公共机构等临街空地优先用于选址,确实无法选址采取购买、租赁临街房屋或国有产权房屋等形式进行改造。

3. 凡旧城区住宅区和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商业文化街、步行街、交通道路及长途汽车站(公交始末站)大型社会停车场(库)、地铁站、旅游点、公园、大型绿地、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菜市场、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配建公厕。公厕要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须有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参与,对没有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通过验收。

4. 严格限制公厕拆除。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应当经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原地重建确有困难需要易地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按重置价补偿。

四、强化规划选址,明确责任分工

区政府各部门推进“厕所革命”主要职责:

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公厕选址及协调工作。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区政府要求协同做好“厕所革命”的推进工作。

区督查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推进“厕所革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公厕新建、公厕提升改造所需资金审核与拨付。

管城规划分局积极协调市规划局各业务处室,按照《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公厕配建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公厕相关规划手续审批。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公厕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立项工作。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厕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工作。

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公厕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评审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公厕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审计工作。

区市政建设管理局负责项目配套公厕建设及验收;同时负责建设项目上、下水管网接入,道路挖掘和占道审批;负责公园、游园、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公厕的选址及对砍伐、移植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审批。

区文明办负责将公厕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测评内容。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公厕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各级爱国卫生评比内容。

五、时间安排

2018年底建成区内公厕每平方公里达到5座;2019年底每平方公里达到6座。

(一)统筹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

区公厕革命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按照《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区政府应做好公厕建设选址、经费申报、项目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倒排工期。

(二)全面建设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分类落实、逐步推进,按照建设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区公厕革命领导小组适时利用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形式,培育典型,抓好试点,推广公厕建设管理提升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区公厕革命领导小组自行组织验收的基础上,市级领导小组按照建设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市级奖补政策给予奖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区公厕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厕所革命”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推进公厕革命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广大市民全程参与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公厕管理提升、支持公厕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以奖代补

区财政部门应将公厕革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郑政文〔2018〕4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将推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奖补,新建一类公厕30万元/座、新建二类公厕20万元/座、升级改造公厕10万元/座的标准奖补,最终奖补经费以不超过新建、改造(购买)公厕招标投资总额的50%核拨。

(四)坚持奖惩兑现

成立督导组,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每月组织一次,拟发工作简报,通报综合排名结果,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城市精细化考评内容。 

 

附件:管城回族区乡(街道)、管委会公厕建设任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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