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4-00019
  • 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流动人口
  • 2014-03-11
  • 2014-03-18
  • 通知
  • 管政办〔2014〕1号
  • 失效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力促流动人口尽快实现社会融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活动,现将《管城回族区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力促流动人口尽快实现社会融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活动,现将《管城回族区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3月11日

管城回族区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

社会融合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着力培育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都市村庄)、区直机关、社团组织、市(商)场、用工单位、服务管理机构、培训教育机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十类典型,努力使流动人口子女融入学校,成人融入单位,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市。突出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整体工作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2〕110号)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人口流管〔2010〕69号)为依据,以率先在全市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八个方面工作为重点,坚持“公平对待、共享成果、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强化服务、促进融合、顶层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流动人口生存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对各类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要打破城乡界限,统筹空间布局,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依据,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使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和就业环境显著改变,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要着力发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都市村庄)、区直机关、社团组织、市(商)场、用工单位、服务管理机构、培训教育机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十类典型,培育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先进典型,努力使流动人口子女融入学校,成人融入单位,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市,突出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一)实现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使流动人口子女融入学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入住社区居民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实现新型社区学校(教学点)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新型社区倾斜,城乡中小学校舍、师资、设备、图书、教育信息化、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保证流动人口同住子女免费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管城规划分局、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实现就业保障均等化,使流动人口成人融入企业

构建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积极引导流动人口转变从业观念,实现向第二、三产业的有序转移。

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业。通过规划引导、选商招商、实施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努力扩大就业。引导和扶持有创业愿望、有创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产业集聚区、创业园创业。

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企业和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城规划分局、区总工会、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实现社会保障均等化,使流动人口群体融入城市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加快解决来我区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管城回族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城乡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体系,实行区级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卡。实现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水平总体一致。建立社保办事大厅,统一社会保险业务集中受理,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转移、变更、年检、终止等实现“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四)开展社区示范化创建,促进流动人口家庭融入社区

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使其成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载体,对涉及的各类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要打破城乡界限,统筹空间布局,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依据,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落实属地管理,亲情服务原则在社区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使入住社区居民都能享受到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就业环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局、管城规划分局、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五)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均等化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关规定,新型社区居民与户籍地居民同享统一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设立新型社区公益基金,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

基本建立覆盖全区孤儿、未成年残疾人和流浪未成年人,集抚养、康复医疗、教育和救助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福利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六)实现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均等化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为入社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信息、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服务。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宣传卫生科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城食药监督分局、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七)增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能力

完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站、服务管理职能,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时采集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建档。对入住社区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落实同等的宣传教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奖励优待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八)实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

逐步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逐步扩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免费开放范围。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文物局、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共青团管城回族区委员会、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十类典型的选拔和表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制定本级方案,落实责任,有计划的组织、培育发现典型,每年7月份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十类典型先进单位,组织区级考核评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前30名进行联合表彰。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应制定和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就业、社保、教育、文化体育、计生、卫生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整合,并根据当前各自行业发展现状,结合行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建设规划,着重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过程,注重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要以检验和提高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为目的,把培育十类典型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要通过培育十类典型活动,大力进行激励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