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5-00045
  • 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协提案
  • 2015-03-06
  • 2015-03-13
  • 通知
  • 管政办〔2015〕9号
  • 有效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办理工作的10件重点建议和10件重点提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办理工作的10件重点建议和10件重点提案。为切实办理好重点建议、提案,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

1.姬敏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岱产业集聚区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议     

责任单位: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杨荣军

2.李俊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南部路网建设中“连线成网”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赵栓来

3.郑艳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公配设施建设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责任人:孙丽君

4.王永善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通断头路的建议(未来南路、银莺路等6条道路)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赵栓来

5.李伟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旧城区地下排污管网疏通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人:周红卫

6.张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无主管楼院管理力度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人:张献忠

7.刘志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新建住宅小区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            责任人:高山岭

8.刘卫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街道办事处环卫机械化清扫车辆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人:周红卫

9.查保翔代表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人:穆培华

协办单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人:苏保军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四大队    责任人:朱子明

10.林智代表提出的关于精心打造商都历史文化靓丽名片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商都文化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王献计

二、重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

1.民族宗教组、三胞联谊组提出的关于打造民族风情建筑,丰富商都历史文化区起步区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商都文化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王献计

2.经济组提出的关于培植财源,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人:乔希望

3.徐滟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无证幼儿园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人:穆培华

4.赵文睿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我区“新三板”挂牌企业支持政策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责任人:李文军

5.王瑜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人:周满堂

6.许俊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促进农民工创业与就业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杨国华

7.杨穗芸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赵栓来

8.薛荣委员提出的关于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人:张献忠

9.王霞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繁华街区占道经营治理,提升管城城市形象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单书欣

10.蒋晓辉委员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提案

责任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人:周红卫

三、工作要求

重点建议、提案是从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甄选出来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因此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整体办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此次将采取“四制度”,以促进督办工作:

(一)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每月1日18时前通过电子督查平台汇报1次办理情况,区“大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通报各单位办理进展情况。

(二)建立追踪督办制度。区“大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区人大办、区政协办于每月30日前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1次实地督办,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实行领导审签制度。各承办部门在拟写答复时,要以正式文件进行回复。回复内容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要针对所提问题和要求,逐条回复清楚,切忌空话、套话、答非所问、敷衍搪塞。答复件需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签字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大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四)实行总结回访制度。各责任单位在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完毕后,要积极进行总结。同时,区“大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进行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重新办理。

 

联系人:侯宇飞、周文倩;联系电话:56980454;邮箱:zhjdk312@126.com。

 

                             2015年3月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