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5-00021
  • 管城区人民政府
  • 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 2015-04-08
  • 2015-04-15
  • 通知
  • 管政〔2015〕46号
  • 失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南部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群众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南部以道路整治辐射村庄整治,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管城回族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4月8日

管城回族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南部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群众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南部以道路整治辐射村庄整治,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使我区南部环境达到卫生有人管、垃圾无乱倒,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为我区南部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我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管城回族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耿志国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郑向阳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邵会文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张静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栓来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单书欣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周红卫  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   红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万锋  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慧军  南曹乡乡长

               王志锋  十八里河镇镇长

               陈俊杰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荣军  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铁   锋  区潮湖管理委员会主任

               尹德亮  区督查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工作。同时设立4个整治组和1个督导组。

三、整治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共分2个阶段:

(一)道路整治阶段(2015年4月2日—2015年6月30日)

整治重点为宇通路、中州大道、郑平路、京广南路、南四环、通站路、郑新快速通道、紫荆山南路、腾飞路、七里河路、金岱路、南台路、圃生路、郑尉路等14条道路。

(二)村庄整治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整治重点为南小李庄、汪垌、刘东、河西袁、刘湾、姚庄、郎庄、刘德城、苏庄、七里河、张华楼、野曹、毕河、席村、大湖、李马庄、尚庄等17个行政村。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组     长:陈俊杰

副 组 长:金振岭

整治内容:

1.道路环境卫生整治

(1)道路每500米配备1名环卫工人。环卫工人要统一工作服或安全服,做到每日清扫,按要求时段保洁,不准出现脱岗、早退、聚众聊天等现象;不准向下水道口扫、倒垃圾,不准向花坛、绿化带内扫、倒垃圾,禁止在路边焚烧树叶、枯草。

(2)道路每500米设置一个密闭式垃圾箱。垃圾箱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无缺损,箱体整洁;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不得沿途遗撒滴漏,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体无脏污破损。

(3)道路两侧建筑物干净整洁,无乱扯乱挂、无乱写乱画;道路两侧无垃圾积存。

(4)路边公厕做到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开放,基本无臭味、公厕按时消杀,做到无蝇虫;路边禁止有旱厕。

(5)中转站按照产权归属,加强管理,做到外环境(包括进站通道)整洁无杂物,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站内垃圾及时外运不积存,无满箱垃圾过夜;中转站按时消杀,做到少蝇无蛆。

(6)道路两侧绿化带做到卫生保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无占道经营。

2.村庄环境卫生整治

(1)按照日人均产生垃圾量为24个行政村配备环卫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2)每个村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环卫人员的标准,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做到卫生有人打扫,垃圾定时清运,街道干净卫生。

(3)村容村貌整洁,无残墙断壁,无乱堆乱放,无乱扯乱挂、无乱写乱画;村区内无垃圾积存。

(4)村内道路畅通,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市场管理有序,无随意占道现象。

(5)村内公厕做到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开放,基本无臭味,公厕按时消杀,做到无蝇虫;村内禁止有旱厕。

(6)中转站按照产权归属,加强管理,做到外环境(包括进站通道)整洁无杂物,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站内垃圾及时外运不积存,无满箱垃圾过夜;中转站按时消杀,做到少蝇无蛆。

(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组     长:单书欣

副 组 长:铁  锋

整治内容:

1.加大巡查力度

(1)南曹乡政府、十八里河镇政府、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抽调专职人员结合网格人员分片包干,对本辖区实施无缝隙、全天候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要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

(2)区潮湖管理委员会对涉及南曹乡、十八里河镇、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区域内新增违法建设进行专项巡查,坚持专人每日随机巡查,确保每村(区域)一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对南曹乡政府、十八里河镇政府、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上报至区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大拆除力度

(1)南曹乡政府、十八里河镇政府、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区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派、督办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拆除。

(2)南曹乡政府、十八里河镇政府针对前期绕城高速两侧各500米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期予以拆除。

(3)南曹乡政府、十八里河镇政府对涉及合村并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村庄出现的违章超3层加盖、扩建新建,区南部路网道路两侧,郑西高铁两侧及南四环、中州大道、郑新路等其他重点区域的新增违法建设,组织人员、机械,及时进行拆除。

(三)乱倒垃圾整治工作

组     长:单书欣

副 组 长:铁  锋

整治内容:

(1)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严禁建筑垃圾、渣土私拉乱倒。

(2)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严禁无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倾倒垃圾、渣土。

(3)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密闭运输,沿途遗撒。

(4)加强垃圾中转站建设和管理,做到设施整洁、干净,垃圾及时转运,无设施外垃圾积存。

(5)建筑垃圾、渣土施工工地出入口,按标准硬化,并配备冲洗设施,提前3至5日提供相关手续报批,完成初审,盖章后方可运输。

(6)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各50米,其他道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严禁倾倒建筑垃圾、渣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有建筑垃圾、渣土根据具体情况,清理或根据季节撒草籽,整治绿化,美化环境等,清理后,黄土裸露的覆盖防尘网。

(7)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各50米外,其他道路两侧各30米范围外区域(含合村并城、合村并点拆除后原村落),严禁倾倒建筑垃圾、渣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有建筑垃圾、渣土组织清理或整治绿化,覆盖防尘网等。

(四)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

组     长:赵栓来

副 组 长:渐增安

整治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为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为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1至2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3)城区管线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顶管式施工工艺,以避免大面积破损路面,减少产生扬尘、垃圾。

2.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为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为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7)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8)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3.待建空地整治

(1)城市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为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为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至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五)督导组

组      长:张静安

督导内容:

(1)重点督导各工作组及乡镇、金岱产业集聚区的方案制定情况,并将整治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定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

(2)重点督导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3)重点督导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15日)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实地考察和摸底,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分时段的整治工作方案,要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明确。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并将问题台账于4月15日前上报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严格标准,全面治理(2015年4月15日—2015年6月30日)

各级各单位按照整治标准,重点整治市政环卫设施不配套、施工扬尘、私搭乱建和乱倒垃圾等问题,要突出重点,采取先道路后村庄,最终达到全面整治的目标。

(三)突出重点,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分2个阶段进行,道路整治阶段检查验收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村庄整治阶段检查验收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各乡镇、各整治工作组要根据各自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继续自查自纠,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和2015年12月10日前将问题台账上的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将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31日对道路整治进行验收,于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对村庄整治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区督查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2015年8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中好的工作做法和存在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南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督导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督查。区督导组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察通报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六)加强协调

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汇总上报各项工作进度,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南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2015年管城回族区南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台账汇总表

         2.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台账

         3.违法建设工作台账

         4.垃圾积存工作台帐

         5.扬尘治理工作台账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