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2007年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郑发【2007】16号),明确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我区财政对事业费投入逐年增加,每年增长幅度区级1元,乡级0.6元,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情况,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的基本条件,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不到位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