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东明苑旧城改造和郑州康盛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五号院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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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郑州康盛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五号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冯庄东路西、赣江路北 | 郑州康盛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15119.26平方米,绿地面积4537.29平方米,容积率3.09,绿地率 30.01%。拟建总建筑面积 76063.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01.15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29262.09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住宅44200.62平方米、 商业用房988.74平方米、物业及配套设施 1611.79 平米。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便民店、消防等。
| 施工期 (1)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在施工期间造成部分地面、植被破坏。建设单位拟采取严格的生态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及时采用植被恢复措施并加强管理,美化环境,补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和厨房油烟。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有效的排放系统,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朝向要背离住宅楼。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内建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风机和泵等设备噪声等噪声,其中配电设备等置于专门的设备用房内,并有隔音防振措施,经预测,项目区噪声可保证本项目边界及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声环境功能不发生改变。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包括入住人员、商业和物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在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工作;临路的房间的墙体、门窗等采取隔声措施,建设安装时提高加工精度、减小门窗缝隙;改进窗的隔声措施的情况下可使交通噪声对项目区的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 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
| 东明苑旧城改造项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东、荣欣街以南 | 郑州金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169㎡,总建筑面积 52768.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964.3㎡ (住宅建筑面积35891.63㎡、公建及配套面积4072.67㎡),地下建筑面积12804.18㎡。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1栋32F住宅楼、1栋 33F住宅楼及临街商业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