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实施国家《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2020)》和管城回族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的重要之年,扎实做好2016年残疾人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6年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努力创造残疾人幸福生活”总体部署,全方位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办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助学、托养、交通补贴等实事,统筹全面,努力开创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入落实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规范化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持续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的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干部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方式方法,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二、集中精力,切实抓好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助就业、奔小康”行动,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做好实名制培训残疾人工作,做好残疾人培训、就业信息录入工作,依托人事部门下属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中、初级职业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区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培训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2、探索“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新路径,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空间。总结借鉴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经验,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探索此模式,通过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和空间,便利残疾人就业创业。
3、大力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为主,收缴保障金为辅”的原则,协调和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完成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4、引导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孵化基地;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帮助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
5、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做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开展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及社区“康乐工疗站”、“馨家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优先扶持托养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社区辅助性就业机构,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就业。
(二)持续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
1、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为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0-6岁聋儿、智力、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提供补贴;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贫困聋儿提供人工耳蜗服务。
2、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0-14岁听障、智障、脑瘫、孤独症和肢体残疾儿童(术后)提供康复救助;为参加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继续实施关爱救助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为疑似孤独症儿童提供诊断补贴。
3、社区康复站建设。按照三级三类社区服务建设要求,新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同时对已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六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牌子、统一器材功能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康复协调员职责、统一培训康复协调员。
4、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继续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和住院;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继续为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
5、残疾预防和基本康复服务。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日,做好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大力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开展低视力、盲人定向行走、肢体、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
6、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康复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开拓视野。
(三)多措并举,全方位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
1、积极做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承办、社会参与、残联推动的残疾人扶贫工作机制。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积极做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帮扶有能力的残疾人创办扶贫基地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脱贫,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采用“公司(基地)+扶贫残疾人户”的方式,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脱贫。加强扶贫基地管理,确保扶贫成效。继续实施“阳光家园”救助计划,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和救助。
2、强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结合“双基”建设和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作开展,加强扶贫基地管理,确保扶贫成效。大力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帮扶带动残疾人脱贫。
三、广泛动员,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
(一)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助残作用,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
进一步宣传扶残助残典型,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搭建扶残助残新载体,打造扶残助残新品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合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以“全国助残日”、“肢残人活动日”、“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活动等为契机,组织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提高残疾人幸福指数。
(二)推进残疾人工作购买服务试点,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
落实财政部、中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残联要求,规范、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夯实基础,着力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
持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持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全覆盖,强力推进专职委员待遇落实,进一步提高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比例,提升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强化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规范活跃专门协会,加强志愿助残组织建设,推进“阳光行动”深入展开,逐步建立志愿助残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助人自助的残疾人志愿服务团队,调动轻度残疾人帮助重度残疾人的积极性,使残疾人成为志愿助残的服务者与受益者。
五、办好实事,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一)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二)开展贫困残疾大学生、中小学生资助,对2016年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全部进行资助。
(三)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四)开展“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
(五)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六)落实残疾人交通意外险政策,为辖区持证残疾人购买团体交通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落实残疾人燃油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燃油补贴。
(八)为我区户籍残疾人在办理残疾人证时免费进行残疾评定。
(九)开展慈善救助项目,为2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为500名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
(十)免费为100名下肢残疾人发放轮椅。
六、统筹协调,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一)以法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积极协调司法部门,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加强涉残网络舆情监控及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和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积极组织运动员参加全省残疾人体育单项锦标赛,选拔优秀体育人才并向市、省、国家输送;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加大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家庭关爱计划”,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服务; 大力发挥“爱心书屋”作用,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健身周”、“特奥日”等群众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宣传。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