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重视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本人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执法,保证做到:
一、依法行政,重视履行职责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不损坏当事人财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严格使用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标准。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强制执行时,依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遵守执法仪表风纪规范,规范执法用语
在执法时,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不适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保持头发整洁,不染彩发;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首饰;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酗酒。
三、为严格自律,我坚决做到:
(一)杜绝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二)杜绝冷漠生硬,以势压人;
(三)杜绝脏话秽语,恶语伤人;
(四)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杜绝徇私舞弊,刁难报复;
(六)杜绝举止粗暴,野蛮执法;
(七)杜绝酒后上岗,失态毁誉;
(八)杜绝吃拿卡要,敲诈勒索;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 66252080
承诺人:张滨、雷泽祥、朱甲子、赵毅、王丹、王凯、
陈晨、冯鹏、胡洋、高文英、杨霄、牛亚君、周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