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
2018第1号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对河南云鹤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申请审核,申请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7月 5日前署真实姓名举报,举报电话66823278。
经营者名称 | 河南云鹤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张克 |
企业地址 | 郑州市航海东路26号 |
申请事项 | 粮食收购资格核准 |
许可证编号 | 豫0090005.0 |
特此公示
管城回族区粮食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