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管卫销字[ 2017 ]第15号
管城沈峰诊所:
因你单位不按规定申请校验,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2222741010417D2112)予以注销。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