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渠保护,根据《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办公室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管办〔2017〕21号)
要求,现将管城回族区推行“河长制”四河两库三级河长及河道巡护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件:管城回族区推行“河长制”四河两库三级河长及河道巡护员名单
管城回族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