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考察组领导:
首先我代表管城区委、区政府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环保工作。
2016年,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以“蓝天工程”为抓手,以改善大气质量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意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现将2016年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目标
(一)蓝天工程目标
1.2016年管城区PM10累计浓度为150微克/立方米,比市定目标(143微克/立方米)高7微克/立方米;PM2.5累计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与市定目标(76微克/立方米)持平。
2.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统计,我区累计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6天。
3.一是管城区拟新增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约为:9.395平方公里。我区建成区总面积为39.82平方公里,除金星啤酒厂以外0.48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全覆盖,实际建成区全覆盖面积为39.34平方公里,占全区建成面积的99%。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已经市政府验收通过;二是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是:金星啤酒集团燃煤锅炉2台,总吨位40蒸吨。根据郑州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大围合区域不符合条件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郑工科安【2016】1号)文件要求,河南金星啤酒厂已经市政府同意延长至2018年底前完成外迁;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行动,已按要求完成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4.积极配合郑州市尾气支队做好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
5.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一是道路、工地扬尘方面。与各乡、办及金岱产业集聚区签订《管城回族区“蓝天”工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共投入资金1.09亿元,组织县级领导现场观摩会34起。共发放《管城回族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化实施指南》2500余份,处理群众投诉62起,立案45起,全年下发整改通知书423份,解决工地扬尘问题1100余个;二是散源污染治理。全区1557家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行业、109处露天烧烤、84处经营性燃煤炉灶已全部整改完毕;拆除燃煤小锅炉16台,检查涉气企业37家,喷漆作业时均密闭进行;三是联防共治,抓好重点区域治理。依托网格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区委、区政府督导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加大每日夜巡力度,协调解决各乡、办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共发现问题114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围绕“烟厂”监测站点周边3公里环境精准治理工作要求,邀请环保专家王奇峰、倪经纬博士制定科学的治理措施。
(二)碧水工程目标
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涉水污染治理工作力度,排查“小、散、乱、差”148家,已完成整改118家,取缔30家。我区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三)乡村清洁工程目标
2016年初,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已经市政府同意,我区不再上报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照《管城回族区全域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管发【2014】3号)文件要求:2016年底以前,全区启动以南曹乡、十八里河镇为主的南部路网建设、断头路打通、重点市政工程、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工程、生态廊道建设、西南绕城高速以内被拆迁村庄安置区建设等项目。)目前,各村涉及的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等环境问题已得到解决。
(四)总量减排目标
一是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有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通过网上核准备案;二是按照《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将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和措施分解到各乡、办;三是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2016年我区化学需氧量为136.6吨,氨氮10.75吨。目前已使用预支增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76.0042吨、氨氮5.04836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区域总量未使用;四是按时、按要求完成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全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前提下,开辟了环保审批“绿色通道”。2016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7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初审意见2个,验收项目41家,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6家。
(五)环境安全目标
1.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管城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总数为429家,其中淘汰关闭类6家,整顿规范类377家,完善备案类46家。2016年确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429起,其中关停6起,整改377起,完善备案项目46家,共清理整顿429家,完成清改项目比例为100%。
2.2016年管城辖区域内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重信重访、赴京上访、集体越级上访等重大环境信访事件;无因执法不当引起行政复议撤销或诉讼败诉案件;无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无环境保护部通报和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或环境污染事件;无一起辐射安全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六)其他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了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共设立12个咨询台和4个投诉台,出动6辆执法车,悬挂条幅16幅、展板26块,发放环保宣传小礼品3600份、环保袋15000个、宣传手册约23000份。郑州电视台时政频道等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区共悬挂标语2476条,电子屏36块,宣传彩页30000余份。
2.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意识。2016年共受理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起,已结案10起,并在环境行政处罚(国家)信息录入完毕。
3.坚持“现场勘查”,强化管理意识。2016年我区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人员4660余人次,执法车辆1560台次。共接访“12369”热线自行受理群众投诉86起、上级转办件9起,微信35起,区政府转办件51起,均已依法处理到位,办结率100%;立案处罚10起,处罚金额32.5万元,均逐个落实后督察制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全员上阵
一是制度管理,领导带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先后成立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气攻坚战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并召开全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攻坚大会;二是部门联动,综合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专题对环保工作进行视察,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全区环保工作。区大督查办公室把环保工作纳入主要督查范围,定期督导;三是前后抽调8名科级干部,60余名中层、后备干部成立督导组协助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工作,对本辖区进行划片督导。
(二)目标明确,齐抓共管
将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保责任目标内容进行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乡、办、相关委局。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区工作重点,建立全员行动机制,形成“科学治理、精细治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抓好关键,督导问责
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组发现交办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等重点问题做到有诉必查、及时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42项问题已全部办结;省交办我区问题全年共100件,已全部整改;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三组交办我区问题52件,除2件不属我区外,其余已全部办结;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成立以来共发现问题742个,已整改742个;区委、区政府交办问题2期,问题399个,目前已整改399个。形成了“政府统一部署、部门执法联动、企业主体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各位考核组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城区各项环保工作基本完成,但辖区环保形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严峻,2017年管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仍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保护工作,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向深化、细化、常态化。为做好2017年环保工作,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环保工作谋划如下:
(一)加大督查和考核奖惩力度。认真落实2017年环保目标工作。同时,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各乡、办及金岱产业园区实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二)强化现场检查,增加巡查频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保持环保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巩固“小、散、乱、差”企业整治成果,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集中执法,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集中清理取缔到位;对需要整顿规范的企业由牵头单位、所在乡、办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依托网格对重点区域实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巡查小组的作用,加大摸底调查、信息上报、问题协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并追踪处理结果,直至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响应和落实。大气办数据组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变化,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提前预警,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和方案采取应急措施,以减缓我区空气污染程度。
(五)持续实行零点行动。由大气办牵头,集中环保、市政、执法、城建4家牵头单位,每日开展夜查工作。要求环保局、执法局、城建局参加夜间巡查工作人员携带执法文书,确保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六)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宣贯活动。同时,加大对各级领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介,开通举报电话,大力做好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工作,形成群众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