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街街道“一长三员”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一是实施“一长三员”监管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台账,网格内设立网格长及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并佩戴红袖标和标志牌,依照监管台账清单开展现场巡检,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二是强化逐级上报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化、数字化的监管手段,开展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和逐级上报制度,杜绝迟报、瞒报、谎报现象。三是运行监督管理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在网格醒目位置公布网格管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