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管城区货站北街23号院的拆迁户代表王某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想请求法律帮助。原来他们在2003年与河南高速快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旧访拆迁改造工程协议》,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直到2011年2月房屋才交付给业主使用,但至今河南高速快运服务有限公司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为他们办理房屋产权证。曾多次向各级政府部门上访,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区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商都律师事务所的岳律师为业主们提供法律援助。
鉴于本案是群体性案件,援助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和法院积极协调,并督促援助律师推进案件的办理进程。另一方面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业主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依法维权。经过多方努力配合,前期违约金赔偿案件得以顺利办结,为此次起诉的43户业主挽回损失260余万元,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的保障。现在就房产证办理事宜,律师正在筹划新的诉讼,至此这起上访多年的开发商与业主的纠纷案件得以暂时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