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6912769/2016-00026
  • 管城回族区文物局
  • 综合,工作信息
  • 2016-03-31
  • 2016-03-31
管城区文物局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管城区文物局传达贯彻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4月1日上午,管城区文物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全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意见》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7个方面总结了近年来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新时期开展文物工作作出了部署。全面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

《意见》提出将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并且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另外,强调文物的日常保养,要求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巡查和检测保护,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重视岁修,减少大修,防止因维修不当造成破坏。

《意见》是一个内涵丰富、操作性强、意义重大的纲领性文件,是一个非常及时、很接地气、振奋人心的政策性文件。其发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文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加强文物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是国务院全面部署“十三五”文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文物事业发展的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意见》的实施等都给文物工作提供了非常难得且十分重要的发展机遇,文物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明确方向,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建设文化强国、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