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226/2016-00176
  •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 工作信息
  • 2016-05-11
  • 2016-05-11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召开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暨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召开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暨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

     4月28日上午,城东路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暨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达了区委“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暨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有关精神,对城东路街道“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办事处主任李旭东主持会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莹宣读了《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城东路街道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刘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斌书记指出,召开推进会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化。

     刘斌书记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街道专门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任组长、执行组长、班子成员,中层正职、派出所、食药所、执法中队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科室、社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亲自抓、长期抓、具体抓,相关科室、社区要配合抓。二要突出重点。《行动方案》确定了6种宣传教育手段、6项实践养成活动、6项需规范管理工作等18个专项工作,每个专项工作又有各自的重点任务。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大力推进《行动方案》确定的18个专项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三要严格督查。各牵头科室及督查科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督导职能,统筹好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及科室、社区之间的关系,协调、督促各单位把这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同时,牵头科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督查科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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