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2461/2016-00001
  • 管城回族区商务局
  • 工作信息
  • 2015-12-21
  • 2015-12-21
区商务局大力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信息25)

为进一步控制煤尘污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区商务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我市冬季民用煤炭市场污染防治工作特点,严把民用煤入市源头质量关,切实解决好民用煤质量问题,通过实施冬季严防管控措施确保城区民用煤质量显著提高,推动了2015年煤炭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2015年度冬季民用煤炭市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联系区工商、质检等部门组成民用煤排查治理联合小组,对本区域冬防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二是制订实施方案,规范管理。制定重大活动期间民用煤大气污染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严禁劣质煤入区,民用煤企业不得使用发热量低于4000大卡,全硫含量不得高于0.4%的原煤生产加工民用煤。三是采取得力措施,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照《郑州市民用煤企业(2015)民煤企业登记名单》,落实隶属本辖区民煤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填写《管城区民用煤企业调查表》,同时对辖区民用煤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填写《管城区民用煤企业调查表》,依法查处无煤炭经营资格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的民用煤生产企业,加强居民生活用煤管理,提高民用煤质量,严格控制民煤企业的扬尘、噪音。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配合市商务局市节能中心从12月3日至9日对辖区所有正在生产经营的16家民用型煤加工企业进行质量检测,其中,6家不合格企业已取缔,其余十家销售的煤经检测全部符合标准。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煤炭经营市场,依法打击了掺假使假等违法活动,有效遏制了煤尘污染,为全区煤炭市场的良好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商务局、市煤炭管理局、区大气办要求,继续做好民用煤工作,提高市民用煤质量,减少民煤企业的扬尘、噪音污染,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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