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普法培训,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30小时,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条件,促进自觉学法。
2、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节日、残疾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与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导和培育残疾人学法守法。
3、认真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工作,推动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法律援助和救助工作站平台,为残疾人维权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