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制,增强办事透明度,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明确领导责任制度。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各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
二、明确公开内容。将本局职责、本局处罚事项、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成果、办理责任人和咨询电话等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上墙公开。让群众了解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处罚事项、办理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四、政务公开分为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并对公开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对提出合理的意见都要积极采纳,对反映的问题要想办法及时解决、认真督察督办。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
六、推行首问负责制。群众来局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责任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应将其带到指定的办事机构找到经办人。
七、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局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局里统一安排时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有疑难问题当日请示局主要领导,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实行首问负责制,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八、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发现本局工作人员办事违反程序或态度粗暴、语言欠文明、执法欠公平、服务欠热情等,可随时举报,举报电话:66302611 69371110。